苗族姊妹节资料图。曾皎飞 摄
日前,笔者从台江县苗学会获悉,2021年台江县乡村振兴·苗族姊妹节民俗文化周系列活动将于4月24日至4月30日在台江县举行。
据悉,2021年台江县乡村振兴·苗族姊妹节民俗文化周由台江县苗学会主办,台江县金丹阿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大美旅途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承办,主题为“相约苗族姊妹节·共绘乡村新画卷·献礼建党一百年”,旨在弘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姊妹节”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打造“天下苗族第一县”文化品牌,加快推动台江县全域旅游和旅游产业化“三年倍增”高质量发展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苗族姊妹节资料图。杨嘉浩 摄
苗族姊妹节资料图。张奎 摄
据介绍,此次苗族姊妹节民俗文化周涵盖苗族盛装游演、姊妹情深文艺晚会、“中国汽车行业台江助学”公益研学活动、台江苗族歌舞传习基地开放周、台江苗族银饰刺绣服饰开放周、民族民间工艺品和农特产品展销等系列活动。届时,老屯、施洞节区还将过传统的苗族姊妹节,苗族盛装展演、盛装拦门迎宾、苗族踩鼓歌舞表演、苗家姊妹刺绣剪纸和纺纱织布演示及展销、老庚摸鱼习俗演示、五彩姊妹饭制作、体验姊妹宴、苗族情歌对唱、清水江之夜(篝火晚会)、游方、体验农家乐等活动。
苗族姊妹节资料图。杨晓波 摄
文化周期间,还将举行“苗疆情人节超半程马拉松赛、《大美台江 迷霓东方》民俗歌舞展演、舞龙嘘花狂欢夜、苗家长桌宴、千里姻缘定苗疆《苗族婚礼》直播、苗族游方《东方情人节》全网体验”等系列商业活动。
苗族姊妹节是贵州省重要的苗族传统节日,发源于台江县施洞镇、老屯乡一带,流行于巴拉河下游和清水江中游沿岸。苗族姊妹节是一个展示苗族爱情的文化节日。节日期间,苗族同胞载歌载舞,通过盛装游演、游方对歌、吃姊妹饭、体育竞技等活动,展示丰富厚重的苗族文化内涵和人类绚丽多姿的活态爱情婚姻历史,被誉为“最古老的东方情人节”“藏在花蕊里的节日”。2006年,苗族姊妹节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苗族姊妹节入选首届CCTV《乡土盛典》最具人气民间节会名单。
苗族姊妹节资料图。张奎 摄
2021年台江县乡村振兴•苗族姊妹节民俗文化周活动日程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时 间 地 点
1 主体活动项目 盛饰台江——苗族盛装游演 4月25日(农历三月十四) 上午10:00 台江朗等大桥—秀眉广场
2 歌舞台江——姊妹情深文艺晚会 4月26日(农历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 台江县姊妹广场
3 乡约台江——老屯、施洞传统姊妹节 4月26日—4月28日(农历三月十五至十七) 台江县施洞镇、台江县老屯乡
4 开放台江——“中国汽车行业台江助学”公益研学活动 4月24至4月26日(农历三月十三日至十五日) 台江县职校
5 开放台江——台江苗族歌舞传习基地开放周 4月24日至4月30日(农历三月十三日至三月十九日)
上午9:00-下午17:30 台江苗族歌舞传习基地(老建行招待所)
6 开放台江——台江苗族银饰刺绣服饰开放周 4月24日至4月30日(农历三月十三日至三月十九日)
上午9:00-下午17:30 台江县苗族刺绣博物馆(文昌宫)
7 五彩台江——民族民间工艺品、农特产品展销 4月24至5月10日(农历三月十三日至十五日)
上午9:00-下午17:30 台江县姊妹广场、台江县姊妹商业步行街
8 延展活动项目 苗疆情人节超半程马拉松赛 4月24日(农历三月十三日)上午8:00 台江县姊妹广场至金红阳山庄
9 《大美台江 迷霓东方》民俗歌舞展演 4月25日(农历三月十四日)下午15:00 台江县姊妹广场
10 舞龙嘘花狂欢夜 4月25日(农历三月十四日)晚上20:00 台江县姊妹广场
11 苗家长桌宴 4月25日(农历三月十四日)中午12:00、晚上18:00 台江县城滨河两岸
(联系人:彭女士:18212254845 刘女士:18985832220)
(联系人:林女士:18685700861)
12 千里姻缘定苗疆《苗族婚礼》直播 4月27日至4月30日 (农历三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九日)下午 施洞镇偏寨村
13 苗族游方《东方情人节》全网体验 4月27日至4月30日 (农历三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九日)下午 施洞镇偏寨村
苗族姊妹节资料图。张奎 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01 出行前准备
备足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02 途中防护
乘坐客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的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03 活动期间防护
游玩过程中要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避免人员拥挤。在人流较多的场所要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咳嗽礼仪,随时做好卫生防护。住宿时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酒店、宾馆、民宿等,入住后及时开窗通风。就餐时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饭店就餐,建议使用公筷公勺。出行活动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终止出行,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04 建议不出行此次台江活动人员
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康复的新冠肺炎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转阴的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以及具有相关流行病学史人员;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4月9日至4月30日有港台地区、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和国家公布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以及目前有发热(体温≥37.3℃)等症状的人员。
05 遵守属地疫情管理规定
配合台江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扫描及体温监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