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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十类不文明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2021-10-01 09:27:01  来源: 贵阳晚报

  10月1日起,《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入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新阶段。

  《规定》从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角度切入,主要针对贵阳市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常态化推进机制缺乏等“痛点”问题,着重从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和完善长效治理机制、重点惩治不文明行为等方面加以规范,共二十四条。

  《规定》第三条明确,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应当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遵循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倡导与治理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贵阳市明确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担任文明委双主任,市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的高规格文明委组织领导架构。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开发区)、街道、社区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络,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与此同时,市民广泛参与,规范个人行为,共建共享,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规定》第四条规定,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应当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行全面、协调、常态和长效的推动机制。

  《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贵阳市重点整治十类不文明行为,分别是:行人违法横穿道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驶,驾驶机动车乱停靠、乱插队、乱鸣笛、不礼让行人;高空抛物、高空坠物;乱贴、乱涂、乱发小广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乱丢、乱倒生活垃圾,乱倒、遗撒、违规堆放建筑垃圾;饲养畜禽等不采取安全和卫生措施,在禁止区域遛犬;在小区公共空间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栽乱种;违规占道经营;随地吐痰,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从事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这些事情看似小,却关系着市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贵阳市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组织志愿者当好文明引导员,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通过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并督促改正。《规定》第十六条明确,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机构应当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弘扬贵阳绿丝带志愿服务精神,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规定》第十七条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并可以向12345热线平台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金毛毛)

[责任编辑: 栾小琳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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