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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妇幼保健院:3至11岁儿童新冠疫苗开打

2021-11-02 18:58:27  来源: 毕节日报

  昨日,记者从毕节市妇幼保健院获悉,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金海湖院区)新冠疫苗接种点,已于10月30日开展3至11岁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

  市妇幼保健院提醒:3至11岁儿童接种前,家长(监护人)应了解疫苗接种点分布情况、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接种时,家长(监护人)在知情同意自愿的情况下带上本人身份证、儿童身份证(户口本)和接种证。接种过程需家长(监护人)全程陪护,并注意保持一米线的距离,全程佩戴口罩(请如实向接种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接种后,留观30分钟,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出现疑似不良反应,及时联系现场医务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不能接种;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不能接种;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暂缓接种;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可优先接种上述疫苗。

  同时,如果近期接种过其他疫苗,建议间隔14天后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责任编辑: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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