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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看见贵州·我为家乡代言”!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启动善行代言人评选活动

2021-11-13 10:51:42  来源: 天眼新闻

  11月10日下午,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向媒体通报:为整合各界资源,大力营造全民公益的氛围,深入挖掘我省热爱公益事业的代表性人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贵州省扶贫基金会日前发起“让爱看见贵州·我为家乡代言”善行代言人评选活动。

  “此项活动,旨在接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报名者、入选者都有具体条件要求。”贵州省扶贫基金会秘书长黄玲介绍说,目前,该评选活动即将启动,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活动组织:

  “让爱看见贵州·我为家乡代言”善行代言人评选活动,由贵州省扶贫基金会组织实施,由贵州华纵科技有限公司全程技术支持。

  评选范围和标准:

  从关心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善行贵人中根据票数+消费助农成绩(消费1元=1票)等进行择优评选。

  “让爱看见贵州·我为家乡代言”入选者,应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工作。参选者须品行良好、事迹生动、实绩突出、代表性广、感召力强、作风严谨,群众基础厚实,并具备以下条件:

  ● 条件一:具有奉献精神,愿意投身于消费助农、乡村振兴事业;

  ● 条件二:善于学习,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敢于担当、社会责任感强,积极落实基金会安排的工作;

  ● 条件三:积极主动参加基金会的消费助农等各类公益活动,热情为政府、爱心企业、家乡以及弱势群体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

  评选步骤:

  报名参选阶段(11月15日—12月31日)

  1、在各大媒体发布评选活动通知。

  2、参评者添加官方客服微信,领取《“让爱看见贵州.我为家乡代言”报名表》填写,发送给官方客服微信报名。

  3、分享投票链接促进消费帮扶,助力黔货出山、乡村振兴,推广醉美贵州。

  4、在“乡村振兴善行直播”视频号上参与“我为家乡代言”活动,发布代言短视频。

  公示阶段(1月1日—1月7日)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县消费助农第一名参选者确定为“让爱看见贵州,我为家乡代言”善行代言人。

  2、在“贵州省扶贫基金会网站:(http://www.gzfp.org.cn/)、“贵州扶贫”微信公众号”对各县善行代言人进行公示。

  表彰阶段(1月7日—1月15日)

  1、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对“让爱看见贵州,我为家乡代言”入选者进行宣传报道,唱响贵州帮扶的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2.发布“让爱看见贵州,我为家乡代言”善行代言评选活动的结果,举办慈善晚会,对入选的善行代言人进行表彰奖励。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掘典型,严格把关。

  二、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发动,层层评选。参评者必须政治合格,事迹感人、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

  三、弘扬正能量:完善机制,弘扬先进。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对评选出来的“让爱看见贵州,我为家乡代言”善行代言人,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营造崇高氛围,弘扬社会正能量,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报名联系:张雨轩 18985197017;蔡进霞 17708505317;莫旋 15721702374;伍景丽 18212014122。(记者 张斌)

扶贫基金会官方客服微信

[责任编辑: 刘昌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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