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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2021-11-15 16:16:42  来源: 黔西南日报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州民政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加强和改进村规民约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我州村民自治水平。

  试点先行树模板,修订工作见实效。州民政局通过对9县(市、新区)走村入户调研,修订了《村规民约》,并形成模板推广,落实工作措施,成立执行小组,解决了执行难、无人执行等问题。全州各村修订完善了可操作、易执行的《村规民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集中公示,挨家挨户上门张贴,广播滚动播放,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意识。

  法治培训力度大,教育宣传无盲点。上下联动,齐抓学习教育培训,通过州县司法、民政、公安、卫健、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集中培训、新时代大讲堂宣讲、进村入户宣传、召开院坝会、家庭会教育,法治培训全覆盖。利用大小喇叭和移动音箱滚动播放,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自我约束效果。制作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升群众认可度。

  治理措施强落实,移风易俗树新风。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按照属地原则,坚持与时俱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扎实推进《村规民约》的实施,抓好治理措施的落实,发挥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的良好风尚。

  基层治理出实招,强力整治显成效。将制止农村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低俗婚闹、赌博迷信等陈规陋习纳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具体内容,引导各地全面启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对农村陈规陋习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州1290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部修订完善,切实解决了农民“急难愁盼”问题,淳朴了民风,文明了乡风。(通讯员 陈莹)

[责任编辑: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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