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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四个一”推动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

2021-12-10 17:01:07  来源: 遵义市人民政府网

  遵义市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以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为契机,采取“组建一个专班、选好一批村庄、落实一项措施、完善一套机制”的“四个一”工作方式,扎实推进37个省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其中,省级7个、市级31个)建设工作,着力办好为民实事、好事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今年9月以来,6个省级示范试点开工建设项目61个,31个市级示范试点落实项目33个,预计2024年建设完成。

  组建一个领导专班。组建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规划编制指导专班、产业发展指导专班、试点建设指导专班、项目申报及资金保障指导专班、生态环境保护指导专班、乡风文明建设及乡村治理指导专班的“一组六专班”组织机构,同步制定印发《遵义市推进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示范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示范试点工作部门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

  选好一批试点村庄。围绕省级开展特色田园乡村示范试点建设的工作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层层推选,选择200户左右的自然村、镇村班子强、独具特色、有一定产业基础、交通便利的9个自然村参加省级候选点遴选,经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6个省级示范试点(其中,湄潭2个、凤冈2个、务川1个、正安1个)。在省级6个试点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示范试点的工作面,在15个县(市、区)再遴选31个自然村作为市级示范试点,参照省级示范试点遴选标准和相关要求,经相关县(市、区)推荐,市级综合遴选,最终确定了31个自然村作为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不断探索可借鉴、可推广、能复制的示范点样板,达到试点能试的工作目标,确保示范试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落实一项资金措施。研究制定《遵义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市直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示范试点规划,将本部门投向相近的各级资金整合投入示范试点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示范点建设资金投入。市直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指导各地将各级各类资金统筹投入示范试点,确保示范试点建设资金需要。市级财政对省市两级37个示范试点村按照每村100万元/年的预算标准安排示范试点建设经费。同时,县乡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抓手,做到“多个渠道饮水、一个龙头放水”,确保资金投向示范试点建设领域,提高资金集聚使用效益。进一步撬动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形成多元化、可持续、可负担的投入机制。

  完善一套监管机制。建立市级领导挂帮省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机制,负责指导督促示范试点制定完善“一方案两规划”进行建设,统筹行业部门力量帮助示范试点所在县乡村筹措示范试点建设资金,确保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健全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市直相关部门参与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的工作职责,统筹整合市直部门力量,全面压紧压实行业部门工作责任;落实驻村规划师、产业指导员和文创指导员开展示范试点工作管理机制,明确选派方式、选派范围、选派条件、选派职责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目前,选派规划师、产业指导员和文创指导员68名,落实现场蹲点指导72人次;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四个一”的工作机制,针对各地示范试点工作情况开展督促调度,清单化、责任化、项目化、节点化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示范试点建设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 栾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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