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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2021-12-16 08:50:24  来源: 从江县融媒体中心

  近年来,从江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发力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和整合提升、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11月5日,在贵州省从江县贯洞镇干团村拍摄的矿山复绿效果。(杨金香 摄)

  狠抓责任落实落细。出台了《从江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做到责任到人,实行属地政府驻地督导、行业部门捆绑问责,实现持续跟踪问效,确保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落实到位、跟踪到位、督导到位。

  11月5日,在贵州省从江县洛香镇大团村拍摄的矿山复绿效果。(杨金香 摄)

  严控矿山企业数量。坚持规划先引,加大整合力度。实行“缩点、减量、限期、复绿”,矿山企业由2016年前的23家减少至目前的15家。

  加快绿色矿山创建。引导督促矿山企业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在新建和技改扩能矿山全部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2020年有3家获得绿色矿山审批,2021年拟申报2个矿山为省级绿色矿山建设。

  12月7日,在贵州省从江县贯洞镇归省村岜龙山拍摄的矿山复绿效果。(陈建华 摄)

  狠抓废弃矿山复绿。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通过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达到生态基本恢复、安全隐患基本消除,与周围地貌景观相协调,促进生态发展。近年来,通过企业自筹资金方式,投入253.81万元,完成12个失效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工程治理面积共31.5872公顷。

  12月9日,在贵州省从江县刚边乡拍摄的矿山复绿效果。(陈建华 摄)

  持续强化执法监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扎实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对在生产的矿山实行“边开采、边复绿”,把生态修复作为矿山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限期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非法采矿点。对矿山企业年度完成生态修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矿山生态修复成效。(吴德军)

[责任编辑: 王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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