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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终于来了!

2021-12-28 17:24:07  来源: 多彩宝

  近日,为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进文化旅游消费,经贵州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从2021年12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开展“多彩贵州暖心消费季专项行动”,针对贵州省温泉(含温泉酒店和温泉民宿)、民宿、滑雪等旅游产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多彩宝”APP向社会投放1100万元文旅消费券,实现冬季旅游淡季不淡,提振旅游消费的目标。

  此次文旅消费劵活动覆盖全省市州县,其中更包含梅花山滑雪场、云顶滑雪场、保利温泉、贵御温泉、匠庐民宿等贵州省优质冬季度假好去处。

  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发放规则

  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分为温泉消费券、民宿消费券与滑雪消费券,其中温泉消费券为“满200减100元”券1张、民宿消费券为“满300减100元”券1张、滑雪消费券为“满400减200元”券1张,消费者每人每批次可领取温泉消费券、民宿消费券和滑雪消费券各1张。

  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发放及使用时间

  总活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2月28日,分四轮发放。第一轮发放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01月11日;第二轮发放时间为2022年01月15日-2022年1月27日;第三轮发放时间为2022年01月30日-2022年2月11日;第四轮发放时间为2022年02月16日-2022年02月28日。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使用规则

  消费者通过下载“多彩宝”APP,进入“多彩贵州暖心消费季专项行动”活动专区参与领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自发券日起13个自然日,逾期作废,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按13天一个使用周期使用核销,未核销的消费券资金自动滚入下一轮发放。单笔消费可使用一张,每张券只能使用一次,不找零,仅限本人使用。消费者可通过“多彩宝”APP在文旅消费专区购买温泉、民宿和滑雪三个分类中的任意产品使用;消费者在支付时,通过微信付款直接使用消费券抵用,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领券指南

  1.下载多彩宝APP实名认证后打开多彩宝APP首页,在首页点击【去抢券】进入天天消费劵专区,点击【贵州促消费活动】;

  2.在【暖心消费·温暖一冬】板块,点击【领取补贴】后进行抢劵;

  3.抢劵成功后,点击提示页面的“放入微信-卡包”,前往【微信-我的-卡包】进行查看;

  4.消费劵领取成功以后回到【冬季钜惠 暖心消费】页面点击【去使用】,然后选择相应商家使用消费劵即可。

  更多活动细则,可通过“多彩宝APP”活动页面查看或致电多彩宝客服电话400-900-8799。

识别二维码下载“多彩宝”APP领券

  

[责任编辑: 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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