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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有土地出让金等两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明年起由税务部门征收

2021-12-29 09:54:37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12月29日电(黄勇)28日下午,贵州省非税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交接会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举行。此次划转征收的为涉及贵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自2022年1月1日起,由自然资源部门划转为税务部门征收。届时,贵州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达20项,年征收规模预计将突破2000亿元。

  12月28日,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相关领导互换划转交接相关文件。新华网发(许关伦摄)

  2021年6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2021年7月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等7地开展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12月28日,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相关领导签署划转交接相关文件。新华网发(许关伦摄)

  划转交接会指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两项非税收入划转是贵州省推进的四批十三项划转中最后一批,是收入规模最大、涉及因素最多、社会最为关注的一批划转,将为贵州省构建“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便民高效”的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推进税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2月28日,征收职责划转工作交接会现场。新华网发(许关伦摄)

  据悉,此次划转的两个项目采取平移现行核定费额的征收模式,不改变现行的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缴费负担。

[责任编辑: 吴雨 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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