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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干警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2022-01-11 19:22:21  来源: 黔西南日报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亚茹等195名同志、追授冯国生等3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其中,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徐光淮榜上有名。

  徐光淮,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贵州石阡县人。现任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司法警察,一级警长。1993年12月参军入伍,先后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班长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机关干部等荣誉称号,多次被单位通报嘉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16年3月至2021年6月在兴仁市新龙场镇大屯村、联庄村脱贫攻坚同步小康驻村帮扶期间,徐光淮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在他的积极努力和带动引领下,联庄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11户443人,一人不漏如期脱贫。2021年4月被贵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021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个人”。(通讯员 张凤利)

[责任编辑: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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