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事”办实 让“难事”不难
——贵州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在养殖基地上班,每月有4000多元工资,工作顾家两不误。”日前,在与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谈起收入情况时,家住仁怀市喜头镇卫星村的村民王凤宽满意地说。
此前,仁怀市纪委市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村(社区)一线扎实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时,卫星村不少村民反映了就业渠道少,收入不稳定的问题。
仁怀市纪委市监委及时将问题向喜头镇党委反馈,督促该镇党委树牢为民情怀,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助农增收,防止出现返贫风险。
收到反馈问题后,喜头镇立即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经多方考察对接,结合当地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在该村成立了喜头镇卫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建成了村集体经济项目林下养殖基地,群众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的愿望。目前,该养殖基地已出栏销售土鸡1800羽,村集体经济创收4.5万余元,利益联结34户脱贫户,带动36名村民就业。
这是贵州纪检监察系统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的一个实例。今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持续把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作为重要任务,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深化“四项监督”,实施“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等措施,不断把党史学习教育理论感悟转化为解民忧、舒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
“新证已经送到我手上了,这回心里踏实喽。”拿着更换过后的残疾证,家住毕节市纳雍县利园街道的残疾老人卢启华脸上露出了笑容。
前不久,卢启华还为手中的残疾证发愁。“有人打电话说我违规领取了残疾补贴,叫我把钱退回去,我身体残疾是事实,何来违规领取?”在纳雍县纪委县监委第三民生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中,卢启华向督查人员说起了自己的揪心事。
监督组多方了解得知,由于民政局业务人员操作失误,将卢启华残疾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填错,导致身份证和残疾证年龄相差11岁,在全县清理违规领取补贴时,系统便自动生成了卢启华“违规”领取残疾补贴的信息。监督组随即督促该局及时更正信息,重新为老人更换残疾证,并对相关业务人员作了警示谈话。
“群众的心声和诉求就是我们的监督重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群众产业发展、“四个不摘”、稳岗就业等“急难愁盼”问题,进村入户开展“下沉式”遍访,着力破解民生堵点难点问题。
今年1月,剑河县纪委县监委聚焦群众生产出行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仰阿莎街道展架村走访时,发现该村群众出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剑河县纪委县监委立即将问题反馈到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运输局,并同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经多方协调,县公交公司将城区1路公交车延伸至展架村,同时延长运营时间,解决了该村1700余名群众出行难题。(记者 许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