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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贩卖客户信息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亮剑不留情

2022-04-01 19:15:06  来源: 镇宁县委宣传部

张某某发表在安顺市级媒体的公开道歉信

  “本人因法律知识淡薄……对广大人民群众造成负面影响,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一名某通讯公司业务员张某某发表在安顺市级媒体的公开道歉信。该公开道歉则是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诉请张某某承担的其中一项民事公益责任。

  2021年4月以来,张某某在经营安顺市镇宁自治县某镇某通讯公司授权店的过程中,违反职业操守,利用帮助客户办理开卡、充值等业务的便利,在未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形下,擅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以每条8元至11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网友,用于注册网络虚拟账号并从中获利,此外,张某某还组织多名同行业人员采取同样的方式贩卖客户个人信息并从中抽成获利。

  张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鉴于其认罪认罚且犯罪情节较轻,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其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将众多民众置于不特定的危险状态,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遂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要求张某某对其行为进行惩罚性赔偿,并在市级媒体公开道歉。

  近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调解,张某某表示其已充分认识到贩卖客户信息的行为给社会公众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积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案系《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以来,镇宁自治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聚焦网络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更高需求的结果,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决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决心。(谢沁娥 王瀛)

[责任编辑: 栾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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