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人民检察院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强化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愿,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守护绿水青山
保护宜居生态环境
自2020年以来,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针对管辖范围内古树名木保护、水生态治理、矿山地质生态修复、生产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等方面,制发了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6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容村貌建设管理及黑臭水体治理。同时,还与相关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共同守护黄平的绿水青山。其中,还对一起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采矿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7.54万元,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全面落实“长江流域10年禁渔”,对提起公诉的8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共承担生态恢复费用5.1345万元,形成“刑事打击+公益诉讼保障”格局,推动黄平县自然水域生态建设。
守护食品质量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黄平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件。规范网络销售食品和实体超市销售农产品的行为,规范屠宰场检疫行为。对一起个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米粉的案件,在作出刑事判决后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违法行为人要求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并对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确保人民群众餐桌上的肉食品和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
该院针对农村饮用水不合格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件,促成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水厂开展调查核实,对出水水质进行逐项分析。期间,水厂还增投了管供水设备及高效一体化净水处理器,增投改造资金172万元。如今,各水厂出厂水质经检测合格,群众喝上了干净水、放心水。
守护道路消防安全
当好贴心守夜人
针对县城窨井盖破损、乡村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制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件。相关部门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对县城窨井盖破损进行全面排查并修复和更换。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进行有效维护,安装了安全防护栏,保障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针对加油站扫码、居民高层建筑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问题,该院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并落实整改,推动职能部门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
保护传统村落和红色资源
守护精神家园
黄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8个传统村落风貌遭受不同程度破坏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的保护。
对英雄烈士墓、烈士陵园存在管护不到位问题,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促进相关部门对10位零散烈士墓加强管护。其中,将8位英雄烈士墓迁葬至黄平县革命烈士陵园,并建立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使红色基因得到更好传承,守护好群众的精神家园。(潘文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