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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4-29 09:56:28  来源: 贵州日报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28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充分运用党的百年历史经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大会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全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建设“四区一高地”,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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