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绿色发展”是198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毕节不同发展阶段实际赋予探路子、作示范的试验主题之一。经过30多年的探索实践,毕节森林覆盖率从14.9%提升到60%,实现生态环境从不断恶化到明显改善的重大跨越。为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毕节市积极践行“双碳”战略,以“碳汇交易”为突破口,通过明确要件“制票”、完善流程“发票”、拓宽渠道“用票”、协作联动“管票”,创新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碳票”机制,用一张林业碳票将一片树林固碳释氧量作为资产进行交易的“凭证”,就能从“绿色银行”里取款,助力毕节深入推进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2022年2月15日,毕节发出了贵州首张林业碳票;3月25日,首张林业碳票获500万元贷款授信,并放款到位200万元。
一、明确要件“制票”。一是明确许可范围。制定《毕节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毕节市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试行)》,明确凡是全市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森林均可以纳入申请制发林业碳票范围。先期将人工乔木林、人工特殊灌木林、竹林等纳入许可范围,并制定每一种林地的纳入标准和固碳量计算方法。黔西市毕绿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得的毕节市首张发出的碳票,涉及林地面积3.31万亩,按照《毕节市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试行)》计算,一个周期固碳量13.573万吨。二是明确适用对象。明确凡是拥有林木所有权的个人、集体、企业等都可以申请制定碳业碳票,变现生态产品价值。特别是允许分山分林到户的林木所有权人,可以多户自愿联合、依托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林业单位申报的方式申请领取林业碳票,有效解决个人因林木少而导致制定碳票成本高、融资能力弱、交易难度大等问题。三是明确使用时限。明确规定一张碳票的核算使用周期原则上为5年,首次申请“制票”的核算周期可从2016年起计算。一片树林可以连续申请制发碳票,但下一张碳票的核算,需在上一个核算周期的最后一年内完成,且计入期限不超过30年。在使用监测期间,申请制发林业碳票的林地、林木,不影响其所有权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如,2016年至2020年监测期内的固碳释氧量实现交易流转后,下一个监测期产生的固碳量还可以再次流转,只要管好林子,林木所有权人就能获得源源不断的收入。
二、完善流程“发票”。一是申报。坚持遵循依法、自愿、公开、诚信原则,由林木所有权人填写申请表,备齐林权证或林权不动产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代码证等相关证件,聘请第三方机构监测核算并出具报告,再聘请专家审定后,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目前,全市已提交申请的有8家,有意向的有1家。二是测评。建立林业碳票第三方名录,目前已有3家单位入选;建立林业碳票专家库,目前已有来自林业、发改、自然资源等系统和高校、科研单位的9名专家入库。申请人可采取自行或请林业部门协调的方式,先请第三方监测核算机构测算出固碳量等指标,再由相关专家对监测核算结果进行评审确定。三是审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收到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后,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涉及林权证或林权不动产权证的合法性审核,会同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初审合格的资料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由其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对监测核算报告及其碳减排量进行专家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备案签发后,交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发碳票,并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将碳票发放到申请人手中。目前,由赫章县海雀村获得的全省第二张林业碳票已制定,拟定于2022年4月29日发放。
三、拓宽渠道“用票”。一是赋予“融资贷款”。联合金融部门制定《毕节市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林业碳票改革工作方案》,赋予林业碳票可流转、可收储、可授信、可质押、可保险的功能价值。明确银行保险部门探索采取质押型、增信型、混合型等融资方式开发金融产品,特别是探索开展“负债端”“增值型”“保险贷”等业务,参与林业碳票存储、交易,面向林业碳票持有者开发在积分累计、分期费率、贷款利率等方面优惠的低碳信用卡或低碳贷,构建森林保险与碳汇质押、碳汇融资相结合的“碳汇+保险”体系,把“碳票”变为“钞票”。二是抵销“碳排放量”。与贵阳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等交易机构联合研究相关措施,明确所有权人获得碳票后,即可依托其交易平台挂牌。特别是鼓励以“碳中和”的方式开展绿色商务活动,即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参与减排的旅游景区(景点)等按年度购买林业碳票,鼓励在毕节举办的会议、论坛、演出等大中型活动,优先购买林业碳票或通过碳汇林的方式抵消碳排放量,实现碳中和。三是替代“补植复绿”。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积极对接,拟将林业碳票纳入《毕节市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针对因无证生产、采石或毁林开荒等非法占用林地,因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失火和故意毁坏绿化带而受到林业部门行政处罚或司法立案查处的单位或个人,若处以补植复绿的但又没有补植基地的情况下,把购买林业碳票作为损害生态环境的赔偿解决有效途径,在经评估核算后,鼓励其购买对应当量林业碳票进行替代修复。
四、协作联动“管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林业碳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综合协调、核算检测、碳票审核、金融支持、权证办理5个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和工作专班的职责任务,合力推进林业碳票工作落地落实。各单位密切配合,联手制定出台或即将出台政策文件4个,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向上争取支持。先后6次向省林业局对接汇报林业碳票工作。争取到省林业局将毕节市列为全省首个林业碳票试点市,并在专家库建立、计量方法、技术培训和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特别是帮助毕节市建立林业碳票第三方名录库、林业碳票专家库,邀请省林科院专家帮助制定《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试行)》,并组织来自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贵州省第二测绘院、贵阳市环境能源交易所等单位的专家进行评审通过。此外,省林业局领导、省林科院相关专家6人次到毕节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善于借助外力。组织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改革办等市直有关部门人员赴福建省三明市,对林业碳票制发流程、开发对象、计量方法、适用市场等进行深入考察学习。在充分借鉴三明市林业碳票工作经验的同时,采取网络查询的方式认真学习借鉴安徽滁州市、陕西咸阳市等地林业碳票改革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毕节实际,扬长避短,谋划推进毕节林业碳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