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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开展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

2022-05-17 18:35:35  来源: 毕节日报

  今年以来,毕节市在七星关区、黔西市和金沙县开展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经过4个多月的试点,效果明显,得到许多学生和家长好评。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教函〔2020〕15号)精神,结合具体实际,毕节市教育局于2021年12月发出文件通知,决定在七星关区、黔西市、金沙县开展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

  文件要求,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严格准入原则。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各试点县(市、区)原则上要选用行业龙头、一线品牌企业生产的产品。学生饮用奶必须使用印制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是由示意奶滴加上“学”字图形,“中国学生饮用奶”和“SCHOL MILK OF CHINA”中英文字体组成的图形图案,用红、绿、白三种颜色着色)进行标识或明确专供中小学生在校饮用的标注。严禁以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名义组织学生饮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和审批的牛奶。二是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必须坚持自愿征订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征订饮用。学生家长通过“毕节市学生饮用奶服务平台”自愿扫码订购,学校不得代替供奶企业向学生家长收费。

  同时还要求各试点县(市、区 ) 教育科技局要成立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辖区内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序推进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各学校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根据学校规模提供适当房间用作学生奶专用储存室,监督并配合供奶企业做好学生奶定购、储存、分发、集中饮用、废弃包装物的收集处理等工作。

  各试点县 (市、区 )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的正确指导,讲清讲透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学校要面向家长、学生做好政策宣传和学生饮用奶营养健康知识宣讲,争取学生和家长的认可与支持。宣传引导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切忌过程粗放、方法简单。要定期开展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工作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措施、模式、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 栾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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