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关精神,近年来,毕节市推动黔西市、金沙县、织金县开展“两项改革”的试点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五好制度”,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新效能。
紧盯“职责准入”,建好“赋权事项”制度。县(市)党委改革办、编办协同政府办公室等单位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退出)工作制度,按照“两项改革”关于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健全清单动态管理和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严禁对乡(镇、街道)配合事项进行考核,有效防止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向基层“甩锅”、推卸责任的行为,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
紧盯“权责事项”,建好“清单管理”制度。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权力类型、权力依据、责任事项等内容。以“清权”为起点,厘清权责事项。以“管权”为重点,健全制度建设。用准“减法”,规范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用好“加法”,加强乡(镇、街道)管理权限。规范清单管理,深化扩权赋能。提升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络机制,全面保障乡(镇、街道)赋权事项顺畅运行。
紧盯“派驻管理”,建好“实绩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对县(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制度,赋予基层综合管理权、指挥协调权、考核评价权、任免建议权和调动把关权,由乡(镇、街道)将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纳入日常管理,统筹谋划、统一指挥、科学安排,加快部门派驻队伍与乡镇工作力量的融合,以规范“属地管理”为抓手,统筹推进派驻机构职能整合和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确保“管得住”“用得好”。
紧盯“执法联动”,建好“高效执法”制度。根据乡(镇、街道)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采取“看单点菜”“一镇一目录”等方式,探索建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受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动精准赋权、差别化赋权,更好实现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紧盯“综合服务”,建好“便民服务”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乡(镇、街道)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加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村(社区)办理,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进一步完善上门服务、“直通车服务”等特色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办事远、成本高等问题,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打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环境。(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