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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做好干部考核“加减除乘”法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5-25 18:32:44  来源: 普定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以来,普定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把考核作为激励担当作为、推动履职尽责、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通过建立“加减除乘”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内部考核,深化作风建设,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有压力、有动力、有活力,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清单化”考核,“加”强工作实绩。制定“1+N”清单化考核机制,由办公室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县委安排部署及县纪委县监委常委会议定事项制定细化3类156项重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并随时更新、立项督办,形成1张日常考核清单;由办公室、宣教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各自牵头,制定信息宣传、案件质量、审查调查安全、检举举报平台应用等专项评价指标,形成“N”项专项考核清单。各被考核部门按月、季度、年度对照清单提交“答卷”,着力解决任务不清、责任不实、落实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增强考核的精准性。

  “差异化”分类,“减”去千人一尺。按照部门职能,将被考核对象分成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内设部门、巡察机构四类;按照岗位职责,将被考核对象分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三类,分别制定考核标准,通过差异化、精准化考核,破除“一把尺子量到底”现象。在考核体系上,将政治素养、履职情况、创新能力作为考核评价的基本内容和依据,构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三大体系,将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基础,既看一点、更看一面,既看一时、更看一贯,真正做到“在考核中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干部”。

  “动态化”测评,“除”掉形式主义。按照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坚持做到“考核在平时”,注重过程性工作情况的考核,简化考核程序,坚决杜绝考核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基层工作任务实际,要求各被考核对象对照日常考核清单定期如实上报主要工作数据和完成进度即可;针对审查调查安全、案件质量、检举举报平台应用等专项考核,在不开大会、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直接深入各部门进行检查,考准考实工作实绩,充分营造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良好氛围。

  “双评价”机制,“乘”出干事激情。注重用好、用实、用活考核结果,每季度通报考核情况。对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在确定年度考核优秀、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进一步激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争第一、创唯一”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被予以负面通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多次约谈无效,严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规定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已对工作完成进度不佳的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2个内设部门作通报批评;2名优秀干部被推荐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实现考核效用的最大化,真正“考”出干部、“考”出活力、“考”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陈婉清)

[责任编辑: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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