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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10条措施

2022-06-13 19:00:24  来源: 黔西南日报

  近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州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10条措施。

  措施如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租房职工,可按每月租金不超过1000元的提取额度,保障职工的租房提取需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黔西南州引进的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至70万元;对已结清购建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取消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时间限制,减轻职工还贷压力;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本息的,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次办理贷款;对同一套住房,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5%时,中心可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向委托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融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息补差,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需求。

  一揽子措施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惠企利民。(记者 黄莹)

[责任编辑: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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