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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定分止争 为劳动者维权护航

2022-08-09 17:24:34  来源: 黔西南日报

遇到纠纷的劳资双方到劳调委办公室进行调解

调解员和群众细致沟通

调解员统计汇总劳资纠纷案件材料

  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将劳动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22年4月13日,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司法局成立了“兴义市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劳调委”)。劳调委由主任、副主任、专职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共12人组成,并请来专职律师协助,负责对受理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等工作。

  截至8月1日,劳调委受理劳动纠纷案件370件,立案41件,法律援助89件,调解案件240件,调解成功率100%,半数以上的劳动纠纷案件均采用调解方式结案。

  诉前调解控源头 矛盾化解更柔和

  “我不干了,你就乱算我工资。”

  “你讲清楚,我哪里乱算了。你上班随心所欲的,今天来明天不来,要辞职在微信群里面发一句‘我不干了’,就不管事情,让我临时到哪里找人做事情。”

  “你们都不要激动,一个一个地把事情讲清楚,才能帮你们协调嘛!”

  …………

  7月29日,设置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调委办公室里,一位辞职的劳动者和她原公司老板正情绪激动地对峙着,而调解员正在缓和他们的情绪,了解他们争吵的原因和各自的诉求,便于为他们解决矛盾纠纷。

  这样的场景,在这个办公室里,每个工作日都会出现。通常,经过协调、调解后,求助者都会从怒气冲冲上门到问题解决后心平气和离开。

  劳调委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让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在立案前得到分流调解,把诉前调解作为立案受理的前置措施,使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今年5月6日,劳动者卢女士来到劳调委反映,2021年5月份左右到2022年4月23日期间,她一直在黔西南州某房地产公司上班,具体负责住房营销,工资待遇是底薪加销量提成。在今年4月17日因为工作原因与同事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后辞职,但由于和公司就工资和佣金销量提成结算问题出现纠纷,一直没有办理辞职手续。于是,卢女士来到劳调委,希望能够帮助她与公司协调,让公司支付工资和销量提成。了解情况后,调解员找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让劳资双方坐下来面对面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公司分四期付清卢女士的工资和销售提成3.4余万元。

  对于适合调解的案件,劳调委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果,则梳理相关笔录,将当事人引导至司法程序,加快办案进程,增强职工维权实效。为此,劳调委采用“调解员+专业律师”的方式,协调律所引进专职律师,组建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劳动争议专业律师组成的调解员队伍。

  在调解中,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建立援调对接工作机制,调解不成的及时由专职律师受理,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利用律师的专业优势,让其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调解,消除当事人的对立和怀疑情绪,提升解纷效能。同时,对可能引发争端的矛盾纠纷,法律援助积极介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做好理顺情绪工作,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或仲裁途径解决劳资纠纷,全力促进争议纠纷化解。

  构建“一站式服务” 解决纷争更高效

  劳调委的成立,标志着兴义市劳动纠纷诉调对接新模式的全面启动,对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推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

  为方便劳动者维权,劳调委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采取“窗口化、一站式”服务模式,设置专门对接人员,对矛盾纠纷做到一窗受理、分类处理、联动处置,落实登记、交办、回访等工作,保证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

  7月26日下午,19岁的小林带着情绪走进劳调委办公室。还没等调解员上前询问,就急匆匆地说:“我要工资,我打工的老板不付工资。”调解员随即上前了解情况,原来,小林随经商的父母从外省来到兴义,为了体验生活,在兴义市桔山街道的一家奶茶店找了份工作,并与老板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2300元。上班一天后,小林认为自己不适合该工作,就向老板提出辞职,并要求老板支付一天的工资。但因小林仅上班一天,且有迟到情况,老板拒绝支付,因此,小林来到劳调委要求调解。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向小林要来奶茶店老板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通过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奶茶店老板同意“按照店内规定,在扣除小林迟到的罚款后,支付工资。”最终,在双方都未见面的情况下,小林通过微信转账领到了31元的工资。

  “‘群众事无小事’,每一件都要认真对待,我们采取多种方式,更灵活、更人性化、更高效地帮助劳动者解决困难纠纷。劳调委成立不到两个月,就收到劳动者陈朴楞等为感谢调解劳企双方劳动争议而专程送上的数面锦旗。”兴义市司法局派驻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刘永术说,因调解案件程序较仲裁裁决程序更为简便快捷,办案时长缩短,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缓解了当事双方的对立情绪,减少了由劳资纠纷引发的各类案件,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助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构建。

  “1+3+N”模式 部门联动更迅捷

  让法院、司法和劳动监察等部门,在劳动争议纠纷调解问题上,不再各行其是,而是联合起来,建立起多方联动调节机制,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和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手段,不断提升化解劳动纠纷的能力水平,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这是劳调委的另一项工作。因此,劳调委采用“1+3+N”工作法开展劳动纠纷化解工作,“1”是指人社部门劳动纠纷调处力量,即劳调会;“3”是指人社、司法、法律援助;“N”是指住建、水务、交通、信访、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劳动纠纷调处力量,发挥综合效能作用,灵活运用调解、监察、仲裁手段及时化解劳动纠纷。

  6月10日一大早,劳调委办公室就被人挤得满满当当,19个劳动者集体前来寻求帮助。他们都是通过兴义市某劳务公司介绍,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期间到建筑工地务工,然而迟迟未得到劳务公司应支付的工资。经过多部门协同调查,19名劳动者的劳动纠纷事实得到证实,随后调解员请来劳务公司负责人,让双方沟通协调,期间又有多名劳动者加入维权队伍中。最终,经多次调解,劳务公司签订《司法确认书》,定于10月30日前支付20余名劳动者工资30余万元。

  “多人集体维权,我们倍感压力,也感觉责任重大。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我们的工作又动力十足。”刘永术说道。正是通过“1+3+N”的解纷模式,劳调委逐步实现“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上升,立案率、起诉率下降”的“两升两降”工作目标。

  从“单打独斗”到跨部门合作,变“多头跑路”为“一站服务”,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方整合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劳动纠纷调解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息诉止争”的柔性化调解法律服务体系。

  “下一步,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完善化解劳资纠纷工作机制,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劳资纠纷中的独特优势。结合实际情况,抽调专门人员,变被动解决为主动溯源,走进企业进行普法宣传,让企业和职工知法懂法用法,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让‘司法公正’得到进一步体现。”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胡黔耀如是说。(记者 严竹芸)

[责任编辑: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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