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
贵州频道 返回首页
>>信息展播>>正文

【百日行动】“四个点”工作法助力“百日行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新成效

2022-08-31 14:52:53  来源: 绥阳县公安局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绥阳县公安局在“法司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提档升级,努力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新路子,创新“四个点”工作法,突出矛盾纠纷线索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为民办实事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自“百日行动”以来,绥阳县公安局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296余件,落实调处2287余件,调处率达99.6%,全县辖区刑事案件数同比下降40.2%,治安案件数同比下降50.8%,矛盾纠纷警情同比下降38.5%,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服务优、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强化机制堵严“风险点”

  服务民生织密“防护网”

  以属地派出所、综治办、法庭、司法所为主体,打造社区调解、综治调处、警民联调三级调解模式,建立完善了化解各类纠纷工作机制、实时治安形势研判机制、矛盾纠纷考核机制、矛盾纠纷登门化解机制、三到位一处理机制、“化解存量”激励机制、矛盾纠纷分类及跟进处理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流程图等8项完整配套工作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

  精准管控守住“分界点”

  紧盯目标紧握“方向盘”

  建立矛盾纠纷“红、黄、蓝”三色评估分色调处制度,在分色管理中,以流向管理明确为标准,“红色”等级风险由县级牵头调度,“黄色”等级风险由由镇级综治重点牵头调度,一般矛盾纠纷标注为“蓝色”日常予以关注,直到矛盾完全化解。同时,对已化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回访制度,全面了解化解成果,做好台账登记,防止死灰复燃。目前已开展回访58次,涉及人员达128人。成功化解一起易引发命案的土地流转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有效避免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区域优势锁定“靶向点”

  群防群治引领“加速度”

  坚持“矛盾不上交”和“预防为主、主动作为”原则,充分发挥村居网格员作用“广度”、“一村一警”优势“深度”和传统工作模式“温度”,大力倡导各村居网格员、一村一警助理、治安积极分子、人大代表、退休村居干部、老党员等参与到基层社会治安大格局中,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工作优势和家族威望、亲戚关系、邻里关系等采取打“感情牌”的工作方式,全力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村居网格员排查矛盾纠纷112条,有效化解85条,推送公安机关及综治部门27条;警务助理摸排矛盾纠纷152件,化解115件,推送派出所、综治办化解处理30余件;各村居治安积极分子、人大代表、老党员等配合化解矛盾纠纷70余件。

  严格奖惩把握“落脚点”

  基层治理筑牢“防控墙”

  在15个乡镇派出所高标准新建或改建调解室15个,全面推动警务室建设整体提档升级;量化推出《绥阳县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星评比”奖励机制》,定期评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星”民警辅警,对工作突出的派出所发放“流动红旗”、评比优秀调解室等,强化结果应用,全面掀起了竞相争先化解纠纷的高潮。同时,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坚持以严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因责任不落实、对矛盾纠纷发现不理、受理不调、长期不处、久拖不决等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和造成重大影响的,除采取督察扣分、禁闭工作措施外,同时对涉嫌重大违纪行为的,一律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张洪林)

[责任编辑: 吴雨]

相关阅读

01007018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8963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