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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公安:三项措施构筑防控屏障 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2022-09-12 17:00:20  来源: 惠水县公安局

  9月9日,随着惠水县发布区域性解除静默管理的通告,惠水县解除临时性管控,为确保惠水社会面治安秩序安全稳定,惠水县公安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巩固防疫成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一是强化社会面管控。重点加强对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服务点的交通引导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落实“一测一扫一戴三查验”,即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

  二是加强公共复杂场所秩序维护工作。对饭店、超市、宾馆、药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社会公众活动经营场所,不按疫情防控措施及规定进行扫码、测温、登记、限制人员流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严厉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对出入饭店、超市、社区、村庄、医院、宾馆、药店、菜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拒不听从管理人员劝导,不配合实施戴口罩,扫描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防疫措施的,拒不配合核酸检测的,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使用“场所码”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实名认证

    如系统提示“身份信息认证失败,请进行实名认证”,说明市民没有完成“贵州场所码”实名注册,需要先实名后再行扫码。

    贵州健康码更新

    如系统提示“请到贵州健康码界面更新状态”,说明市民健康码状态长期没有更新,需要先在贵州健康码中更新个人信息和状态后再行扫码。

    不落实使用“场所码”的后果

    针对场所不注册、张贴场所码或不督促进入人员扫“场所码”以及进入场所人员拒绝扫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扫描场所码

是核验居民健康状况

有效记录行动轨迹的重要手段

在疫情防控中有着重要作用

积极申领、主动扫描

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大家负责

请广大市民群众

积极配合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责任编辑: 刘昌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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