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遵义市公安局推送的“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关于对浙江金华应某等人非法狩猎案涉案线索”,涉案人员中有务川县籍的阚某,务川县公安局有关部门立即对阚某开展调查。
犯罪嫌疑人及部分作案工具。
经查,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阚某电话邀约犯罪嫌疑人阚某福、阚某街驱车到务川县黄都镇黄都村附近,犯罪嫌疑人阚某福设立好5张狩猎网后,犯罪嫌疑人阚某和阚某街使唤各自的狗开始围猎野猪,但经三人协作猎捕最终未能猎得野猪。犯罪嫌疑人阚某、阚某福、阚某街在未办理狩猎证或猎捕证的前提下,在禁猎期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进行猎捕野猪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在侦办阚某、阚某福、阚某街涉嫌非法狩猎案中,三人均主动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并向民警提供了其他涉嫌犯罪的人员信息。通过三人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工作,查出另外5起相关违法刑事案件:阚某福非法持有枪支案;阚某福、阚某街、徐某高非法狩猎案;阚某、向某、李某非法狩猎案;阚某、向某、申某刚等人非法狩猎案;覃某红、申某海非法狩猎案。
此次系列案中共依法扣押涉案物品406件,野生动物肉制品共计6件,均为三有保护动物。经评估,市场价值总计12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阚某、阚某福、阚某街、向某、徐某高、李某、申某刚、王某强、覃某红、李某彬10人已被依法提起刑事诉讼。(饶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