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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1省份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在黔就近办理

2022-10-29 16:10:19  来源: 贵州省公安厅

   “没想到这么方便,不用特地回原籍办了!”10月13日,两名福建籍和一名黑龙江籍的未成年人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来到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世纪城派出所申请办理自己的首张身份证。10月18日,福建籍吴女士到世纪城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回了属于孩子的首张身份证。

福建籍群众吴女士带两个未成年儿子到世纪城派出所户籍窗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这是自去年黔川渝三地在全国率先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之后,贵州公安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安部指导下推出的又一项便民举措。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贵州公安遵循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10月1日确定观山湖分局世纪城派出所作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工作模式的基础上,贵州公安10月13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全国试点工作,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一名黑龙江籍儿童在其监护人妈妈陪伴下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截至目前,贵州已与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11个省(市、区)开通“跨省通办”,这些省份的户籍居民可以向居住地就近的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无需再返回户籍地办理。

  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

  一是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二是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三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缴纳工本费,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受理机关领取或申请邮寄业务(邮费自理),证件直接寄递到指定地点。

  受理流程:

  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证件领取: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下步工作中,贵州公安将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加强与全国其他省市的协同配合,逐步推开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受理范围。

[责任编辑: 王雪松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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