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
贵州频道 返回首页
>>信息展播>>正文

遵义市: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从严整治违建歪风

2022-11-07 18:30:09  来源: 遵义日报

我市施行《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一年来

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从严整治违建歪风

  《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6部实体性法规,自2021年8月1日施行以来,各级各部门以《条例》为依托,依法拆除违法建设,从严整治违建歪风,全市查处违法建设共114.7万平方米,通过打早打小、快速处置27.6万平方米;通过办理普通程序案件799件,处罚没款1.55亿元,查处违法建设87.1万平方米,其中拆除37.25万平方米、没收13.95万平方米、处罚款和待整治35.9万平方米。

  《条例》实施后,我市成立了遵义市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整治办)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也成立了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组织保障的前提下,建立起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协调查处机制,初步建立了治理违法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注重对《条例》的宣传引导,邀请相关专家以案说法、现场教学,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利用宣传车、短视频等宣传方式,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条例》知晓率。多数县(市、区)都建立了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在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受理群众投诉共计2100余件,通过认真核查办理,基本实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相关行政处罚结果在诚信中国网上予以公布。自然资源部门将建设项目纳入监管台账,通过开工放验线、“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竣工规划核实、问题线索移交等方式开展批后管理,开展规划许可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依照《条例》,全市各级各部门在认定和查处违法建设方面取得成效。在违法建设认定方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能职责,按照《条例》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六种违法建设情形进行认定。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对涉及相关领域的技术认定请求给予办理回复,并及时将核查验收发现的违法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市整治办督促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供电、供水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按要求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阻止违法建设户继续修建。

  今后,我市将继续强化法治思维,强化预防监管,严格依法查处,一方面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千方百计控制增量消除存量,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记者 吕欣)

[责任编辑: 吴雨]

相关阅读

01007018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910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