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出台指导意见,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具体规范,要求统筹采取政治引领、政策感召、纪法震慑、人文关怀等方式,持续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不断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指导意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稳中求进、因案因人施策”基本原则,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升把握思想政治工作本质、特点、内在规律和方法路径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审查调查对象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重建忠诚,实现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的目的。
在准确把握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上,意见重在阐述如何以理服人,强调突出理想信念宗旨引领、阐明反腐败的形势态势、诠释宽严相济的政策要件、谈透严管厚爱的深刻内涵、说清道德良知的责任引领等五个方面,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穿透力。
指导意见强调,要做实做细基础工作,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提高理论说服力和实践针对性;精准把握政策法规,重点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找准思想政治工作切入口;全面熟悉案件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突出安全文明理念,着力体现惩治的尺度与挽救的温度之间的关系。
为强化精准指导,指导意见突出分类施策,重点针对不同审查调查阶段和不同审查调查对象,如何区别情况精准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给出基本要求、基本方法,进行规范指导。明确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协管)领导、承办部门负责人等的责任,要求健全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报告等制度机制,强化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开展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