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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广角镜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黔南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见实效

2022-11-22 11:01:32  来源: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虽然犯罪嫌疑人只是‘帮助犯罪’,但从犯罪金额和产生的不良影响考虑,我认为应该起诉。”在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罗甸县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人民监督员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最终该院采纳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荔波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

  “姚某某家庭情况特殊、应当给予兜底性救助。”“我同意检察机关的初步审查意见,应给予救助。”在一起司法救助案中,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后,荔波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防止建档立卡户“因案返贫”,以检察温情有效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福泉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

  福泉市检察院在办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中,就该市某派出所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中存在监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宣告送达。黔南州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过程中,随处可见人民监督员的身影。

  人民监督员是检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外脑”,是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的“广角镜头”。近年来,黔南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结合《人民监督员工作业务流程与文书使用指引》相关内容,推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贯穿工作机制,明确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内部流程,细化释法说理及后续意见反馈等操作规程。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意见建议等,检察机关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及时研判、分流,逐件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办理期限,通过跟踪督办,确保及时办理、落到实处,并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监督意见办理结果。对于未采纳的监督意见建议,检察机关通过精准反馈积极争取人民监督员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实现监督意见建议提出、反馈规范化。

  “我们会提前告知案件类型、基本案情,提供相关案件材料,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室、多媒体示证等智能信息化办案功能,现场展示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并答疑解惑,全方位提升监督效果。”据介绍,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广角镜头”的作用,黔南州检察机关在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的基础上,主动拓展案件类型,将民事申诉、公益诉讼、涉检信访、司法救助等案件纳入接受监督范围,积极拓展接受监督的广度,扩大接受监督面,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接受监督全覆盖、“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州县两级检察院接受监督全覆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全州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在具体的工作中,黔南检察机关聚焦办案重点、民生热点、检务公开“三个环节”,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机关主责主业的融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活动,优化对检察办案重点环节的监督效果。同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司法救助、养老诈骗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民利等人民监督员关心问题,坚持用公开透明的案件办理及时回应民生热点和群众期盼,突显监督社会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都县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规范化检察活动

  2020年以来,黔南州检察机关以实现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全覆盖,保障检务公开与司法公正,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工作导向,全面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74件次,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32件次,对人民监督员提出具体监督意见全部回复办理108件,采纳106件,未采纳2件,人民监督员均未提出异议。(覃会池 肖家云)

[责任编辑: 王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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