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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推行“积分制”强化党员考核管理

2022-11-23 17:01:51  来源: 黔西南日报

  今年以来,兴义市选定洒金街道栗坪社区、南兴社区为试点,推行“积分制”党员考核管理,作为党员“评星定级”依据,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考核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

  明确积分规则。“积分制”考核管理实行百分制,其中基础积分为80分,共10项内容,每项分值不等,最高10分,明确每项内容的扣分标准,每月由党员所在支部召开支委会进行基础分评分;民主测评积分为20分,测评按照宗旨意识、道德品质、组织纪律、综合评价四个方面各5分进行评分,由党员所在社区组织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加减分细则》,明确5条加分项、6条扣分项。

  建立评定机制。“积分制”考核管理仅针对在职党员、设岗定责的无职党员开展,每月下旬召开支委会对党员每月表现情况进行评分,在“党员积分榜”进行公示;每季度末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季度积分汇总情况进行通报,并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季度之星”;半年评议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半年积分情况进行讨论;年底测评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及30名以上群众开展民主测评;年终总评由党支部汇算每名党员总积分,并评选党员“年度之星”。目前,已将224名党员纳入积分管理考核,开展月评比3次,评选“季度之星”5名。

  强化结果运用。年度总积分在95分及以上评定为5星级党员,认定为优秀党员,每年在5星级党员中按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年度之星”;80分至94分评定为4星级党员,认定为合格党员;60分至79分评定为3星级党员,认定为基本合格党员;59分及以下评定为2星级党员,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星级党员评定后,5星级党员由街道党工委进行表彰奖励和广泛宣传;对3星级党员下发《党员告诫通知书》,责令整改;对2星级党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党支部指定专人帮助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据党章进行劝退、除名。(兴义市委改革办供稿)

[责任编辑: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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