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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在贵阳等36地启动实施 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

2022-11-26 10:03:03  来源: 贵阳日报

个人养老金制度在贵阳等36地启动实施

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可享受税费优惠

  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贵阳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

  个人养老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通知明确,先行城市或地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按照规定,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按年度缴费。

  个人养老金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可享受税费优惠。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国公民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具体路径、方法等。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作为国家公布的首批先行城市之一,贵阳市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稳妥有序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实施;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同向发力、密切协同,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记者 刘辉)

[责任编辑: 刘昌馀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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