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成常态 11月23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庭观摩被告人郑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庭审。这是该院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办案透明度的具体体现。今年以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检察听证会、案件质量评查等20次,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已成常态。
此案庭审中,人民监督员现场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对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举证答辩等方面进行监督。庭审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庭审进行评议,认为检察官举止得体、法理运用严谨、辩论逻辑严密、发表公诉意见有理有据,对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过程予以肯定。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监督,目的是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检察听证会、案件质量评查等20次,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已成常态。基本实现人民监督员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十种监督方式”的全覆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监督已经在该院成常态,除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外,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检察机关都将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刘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