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困意来袭时
一些人会心存侥幸
想着“再坚持开一会儿也没事”
殊不知
就在这“一会儿”
有时就会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
疲劳驾驶
险!险!险!
千万千万要警惕
12月1日,一名乘车群众拍摄短视频,一辆由七星关前往纳雍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在高速行驶途中打瞌睡,经过调查核实,该情况属实。
具体情况
12月1日早上9时40分左右,贵州百联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冯某驾驶贵F2***6客运车辆前往纳雍县的高速公路途中疲劳驾驶,精神状态较差,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核实情况后,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民警对驾驶人冯某该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12月2日,毕节市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七星关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对贵州百联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驾驶人冯某进行约谈。
约谈中通报了该公司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道交联席办及公安交警对贵州百联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公司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对驾驶人冯某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大对GPS系统的动态巡察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培训和教育,并对公司车辆、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
约谈会上,驾驶人冯某作了检讨,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危害,表示接受公安交管部门的教育和处罚,接受公司的教育与处理。保证今后将严格安全文明驾驶,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交警提醒
客运企业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客运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动态监控措施。严格落实全程动态监管,严禁动态监控平台无人值守或者不履行职责,严禁故意破坏、人为干扰、屏蔽信号,严禁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切实防范疲劳驾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客车驾驶人休息权利,定期对驾驶人进行体检,杜绝驾驶人疲劳驾驶、带病上岗。 坚决杜绝危车、病车上路。加强车辆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临近或达到报废年限、行驶里程长的车辆,要加快淘汰更新。
客运车辆驾驶人
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不超员,乘客数量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机动车达到四小时的,应当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驾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班线客车、包车客车、旅游客车或者校车,在二十四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晚十时至次日晨六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驾驶应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出现晕厥、恶心、乏力、幻象等现象及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形时,不应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保持心态平和、情绪稳定。如情绪波动大时,应及时调整,难以平复时,不应继续驾驶机动车。不违反凌晨2时至5时的禁行规定。除接驳运输外,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不得载客运行。
乘客
不乘坐超员车;全程系好安全带;选择正规营运车辆;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发现车辆及驾驶人有违法行为要果断举报。
客运车辆承载着广大旅客安全出行的重大责任,客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任何一个交通违法,都有可能酿成重大的事故悲剧。客运驾驶人需时刻紧绷安全弦,唯有遵法守规,才能平安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