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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2022-12-26 15:00:46  来源: 遵义日报

  日前,汇川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和解职能,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11月,冯某在租赁王某房屋期间发生火灾,因事后未对火灾原因进行鉴定、亦未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故引发纠纷。王某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汇川区法院,要求冯某支付房屋维修费用和所欠水费。汇川区法院认为,在未查明火灾发生原因的情况下,冯某已自行修复了房屋,现王某要求冯某支付维修费于法无据,亦无证据证明所欠水费系王某垫付,故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王某不服,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于今年9月向汇川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立即调阅案卷材料,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认真审查,并通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与探讨。经多方努力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今后,该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和优势,将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办小案、暖民心”的重要发力点,巧用检察和解方式,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积极引导有和解意愿的当事人进行和解,节约司法资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高灵敏 刘丹丹)

[责任编辑: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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