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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这样驾车,把自己“坑惨”了吧?

2023-01-10 17:19:03  来源: 贵州交警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行车上路就得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有的老司机认为自己开车多年技术好、有魄力、谁都该让着他谁料,行至路口时两位驾驶人谁也没让谁结果弄巧成拙坑了自己

  14930分许,黔东南州施秉县内的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原因是......

  

  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现场看见一辆白色小轿车横跨在道路中间,车辆外观没有受损。白色小轿车驾驶人:“我从旁边道路准备转入主路,提前减速并观察路口情况,转向过半时,灰色小轿车突然驶来,撞上行道树。”

  

  灰色小轿车逆向停在白色轿车前方不远处,车辆右侧受损严重,一旁的树干也被撞坏,地上还残留有车辆碎片。  

  灰色小轿车驾驶人:我看见前方白色小轿车正在转入主路,就提前鸣笛示意并减速,以为他会停车让行,便想加速通过,当两车距离较近时,我才发现他没有停车,还在慢慢转入主路,为避让白色小轿车,我就撞上了行道树。

  

  为还原事故原委民警查看了白色轿车行车记录仪

  

  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白色小轿车来到路口时,已经减速慢行,正在通过路口,这时右面主路上,一辆灰色小轿车快速往路口驶来,白色小轿车正在跨越主路中心线时,灰色小轿车为了避让驶向路坎,撞上行道树后再次回到道路上并停车。

  

  所幸,本次事故中两辆小轿车内的驾乘人员均系好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最后,民警依法认定灰色小轿车驾驶人李某行经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未降低行驶速度,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白色小轿车驾驶人邰某转入主路时,未礼让直行的灰色小轿车,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安全源于守法,文明始于当下行车时文明礼让不仅守护自身生命安全也是体现我们自身修养和道德素养的一面镜子。

  

  法律连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备注:

  五十一条第(二)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五十一条第(三)项: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道路交通是反映城市文明的一个窗口行车礼让则是城市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无论驾驶途中的你再急也别忘记了告诉自己多一分礼让多一分安全行车路上安全才是第一位。

[责任编辑: 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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