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韩德洋、傅信平同志
申请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月1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韩德洋同志申请辞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傅信平同志申请辞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