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我省多措并举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工作
连日来,六盘水市民政局紧急采购“健康爱心包”,全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就医买药难题,筑起暖心健康屏障。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向特殊困难群众发放“健康爱心包”20余万份。
一直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本着“多了解困难群众的期盼,多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问题,满怀热情为困难群众办事”的初心,对待困难群众格外关注、重点关怀、精准施策,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切实兜牢兜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作为基本民生保障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社会救助一头牵着百姓民生,一头系着社会稳定。
在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个主题上,省民政厅不断探索前进: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配套出台《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认定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财产核对办法》,9个市州全面出台社会救助改革措施文件;
有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探索开展“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多样化、差异化救助服务,2022年全省列支购买服务经费3596万元;
在全国率先制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转变救助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全省211个乡镇(街道)顺利承接审核确认权限;
健全落实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制度,全面取消急难对象户籍限制,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如今,贵州已基本构建起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覆盖全面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2022年,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1.8万人次、2.5亿元。
扎实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1月中旬,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财产核对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财产核对工作,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不仅如此,贵州民政系统每年都要开展低保核查工作,基本实现以县为单位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贵州还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据了解,从2022年4月起,贵州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按3.5%、15.8%的增幅提高到679元/人·月、5292元/人·年。
2022年12月,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8.1万人、特困人员10万人;1至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108.35亿元。
贵州坚持把维护好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准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各项政策,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2022年,全省共将165.5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29.3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共对240.1万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59亿元;共对7707名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和2089名未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782万元;共将2万名受灾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
数据的背后,是贵州时刻把困难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的真实体现。
真情关心慰问温暖人心
“阿姨,我们今天是来给您兑现心愿的,这是您想要的取暖器,请拿好。”
“我爱人长期卧床,取暖器能让他冬天暖和一些,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1月13日,贵阳市民政局与贵阳市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以“党建引领送温暖 圆梦新年微心愿”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这是工作人员与南明堂社区困难群众左阿姨的对话。
此次活动以辖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通过集中走访、摸底排查的方式,了解社区困难群众、残疾、孤老或失独家庭以及五保户家庭的实际生活需求,征集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微心愿”,并分别为他们实现。
从身边小事入手,贵州着力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办实、办好。
“这段时间学习情况如何?过年期间的生活物资还缺什么?有什么需要的就及时联系我们。”
寒冬腊月,三穗县民政局组织联合基层工作力量开展入户走访,通过与孩子们近距离沟通、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等情况,鼓励他们勇敢面对困难、树立信心,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接下来,贵州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最大热情、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韦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