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检察干警查验“快检设备”
检查活动以实地走访、重点查看等方式进行,通过深入辖区内多个人流量、销量较大的农贸市场、超市,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是否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快检试剂是否过期等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超市虽设有快检室,但存在长期未开展检测、检测记录不完善、检测试剂过期的情形;部分农贸市场和超市未设立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未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的情形,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群众“菜篮子”安全实地检查
针对专项检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针对检查结果及时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频次,禁止销售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今后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于检察职能,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公益的职责,发挥检察建议诉前作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农贸市场、超市设置“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快检室”。要做到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安全,保障检测结果真实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我县人民群众健康生活,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筑起“绿色屏障”。(班继欢 蔡仲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