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刑事执行检察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多举措齐发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量。
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助力平安紫云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有效保证刑罚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看守所等单位沟通协调,双管齐下,对全县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活动,重点对档案材料是否完整、系统录入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到位、程序是否合法开展监督。同时,聚焦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是否行使政治权利,对本县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开展逐人排查和统计,做到底数清,台账明,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参加选举,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为基层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创新检察监督办法,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模式。畅通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诉渠道,从制度上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话语权”,进而将社区矫正中出现的“矫正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对社矫工作进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刑事执行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其纠正、整改。同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线索报送、问题反馈、督促整改等工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监督由定期检察向常态化监督转变。
提升检察监督意识,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规范化。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环境下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转变监督理念,改变监督方式,建立内外联动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对内推动执检与刑检、案管等部门关于财产刑生效裁判、涉案财物查扣等数据信息的联通共享;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明确各自在财产刑执行的职责,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督促法院对财产刑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加大主动执行力度,达到1+1>2的监督效果,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丰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