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决定:
杨 松任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贵州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
刘 刚任贵州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贵阳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 炜、周信椿任贵州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秦水介不再担任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职务;
冯小山不再担任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徐海涛不再担任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姚元怀不再担任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张全毅不再担任贵州省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向建军不再担任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田志清不再担任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麻绍敏不再担任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贵州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郑云跃不再担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侯长林不再担任铜仁学院院长职务;
崔邦军不再担任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潘筑华不再担任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