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整顿和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经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于3月30日印发《贵州省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等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绿色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建立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全省报废机动车拆解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按照《方案》部署,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每年一季度),各地商务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清单,及时组织、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打击;二是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每年二、三季度),各市(州)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全面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对每个企业、每个在建项目和每个问题线索排查无死角、全覆盖,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严惩一批违法违规处置机动车辆的典型案件。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的,由公安部门牵头,指导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违法违规企业或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联合处理;三是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每年四季度),市(州)商务局及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巩固拓展“打非治违”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整治工作总结,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不断建立和完善全省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工作长效机制,强化行业综合治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本次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立由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合行动工作小组。联合行动小组主要负责收集全省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相关问题线索,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各部门各单位应指派专人参加联合行动工作小组,确保人员立即调度、工作快速响应、线索及时查办。
本次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贵州省报废机动车非法经营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举报。
附:举报方式
省商务厅举报电话:0851-88555704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851-85904484
省生态环境厅举报电话:12369
省交通运输厅举报电话:0851-85992577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51-85818517
举报邮箱:sw88555408 163.com
举报信函投递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座105办公室。
(记者 张齐 朱登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