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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赤水市出台支持民宿发展实施方案 打造赤水民宿•心灵归宿

2023-04-08 17:34:11  来源: 赤水市融媒体中心

  为促进旅游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委《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贵州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3〕5号)以及遵义市委、市政府和赤水市委关于民宿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赤水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住用好国发〔2022〕2号文件机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贯彻“景区为酒企服务、景区为度假服务、景区为康养服务”要求,强化引导、精准施策,以民宿集群大发展带动旅游业态大提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大力实施旅游民宿“五个五”工程,从2023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推动形成“红色沉浸”“野奢丹霞”“竹海乡韵”“非遗美宿”“酒香醉居”5大民宿集群,力争培育等级民宿50家以上,新增民宿及其配套市场主体500家以上,初步建成全国民宿集群试点县。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产业集群。支持赤水丹霞旅游区和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周边的区域,优先发展民宿集群,突出主题优势,打造乡村振兴新模式,推动赤水河流域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取得率先突破。每年安排200万元,以镇(乡)为主体进行竞争性申报,通过评选确定打造一批民宿发展集群,按照每个集群2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主要用于村庄规划、品牌建设、项目引进、创业扶持、直播营销等。不断拓展延伸民宿产业链条,同步推动城市民宿发展,夯实全国民宿集群试点县建设的支撑点。

  (二)拓宽发展空间。全力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用足用好政策空间,探索点式用地保障政策措施,有效解决民宿建设“供地难”问题。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主要用于必须在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民宿项目有关乡村旅游设施,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原貌。

  (三)筑牢硬件基础。加强与旅游民宿发展有关的供水、供电、交通、消防、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民宿发展五大集群,以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积极申报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统筹农村供水、数字乡村、人居环境、危房改造、污水处理等项目、资金和政策,不断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四)强化信贷支持。每年安排200万元,对民宿项目进行贷款贴息,贴息率为贷款利率的40%,贴息期限1—3年,单个经营主体单个项目的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着力破解民宿发展“融资难”问题,将民宿纳入农业融资担保范围。支持贵州银行2亿元的5A旅游景区产业小微集群授信向民宿倾斜,支持赤水市信用联社3.5亿元旅游产业化及民宿产业信贷计划落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支持民宿发展的信贷产品。推广使用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示范合同,通过公证赋予流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着力提升民宿投资的流动性。

  (五)推动文化引入。聚焦“赤水民宿·心灵归宿”打造赤水民宿公共品牌,鼓励各类民宿文化业态引入,引导建设以乡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建筑为特色的民宿,打造田园休闲型、山地运动型、康体养生型、民族风情型、非遗体验型、红色研学型、古村古镇型、艺术乡建型等主题民宿,着力在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景观营造、服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体现地方、历史、民族或乡土特色的文化内涵。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白酒、竹、晒醋、虫茶等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和推广。着力开发文化类民宿伴手礼,组织开展民宿伴手礼大赛,按等级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六)鼓励打造精品。推广实施旅游民宿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培育具有区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乡村民宿品牌,鼓励优质乡村民宿品牌输出民宿设计、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成熟经验。对评定为国家甲级旅游民宿、省五星级民宿,国家乙级旅游民宿、省四星级民宿的除获得省级奖励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十佳民宿”、示范民宿的经营主体,享受企业普惠性奖励政策,并按“一事一议”予以奖励。同一主体符合多项评定标准的按最高等次计算奖补,三年内获得更高等级评定的按差额予以补助。

  (七)构建营销合力。开展“景区+民宿”旅游抱团营销,开发民宿主题游线,推动金牌导游、民宿管家等服务共享,强化民宿、酒旅、景区资源共享,不断探索旅游业态互融共赢的新模式。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助推”,精心策划举办多种旅游民宿宣传推广活动,全力拓宽旅行社、OTA平台等销售主渠道,大力倡导“OTT”自媒体营销宣传渠道,鼓励市直各部门将有条件的民宿纳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选择范围。

  (八)引导规范发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旅游民宿管理办法,指导民宿经营主体落实相关公共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境、防灾、燃气等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在旅游协会下组建民宿业分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同发展作用,推动维护民宿市场秩序,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九)优化营商服务。依法积极探索改革,实现创新突破,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许可事项外,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进一步优化证照办理流程,按照地方旅游民宿管理办法,通过联合审核、一站式办理、多证合一、以备案代替发证、告知承诺制、信息共享等方式,为旅游民宿经营者提供便捷、规范的证照办理服务,着力破解民宿发展“办证难”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赤水市旅游民宿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旅游民宿建设和发展进行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督促,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二)强化调度推进。旅游民宿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月调度、季会商、年总结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调度推进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安排预算,切实做好资金保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扶持资金的投向类别进行调整使用,确保每年投入专项资金500万元。

  (三)强化人才培养。举办旅游民宿管家技能大赛等活动,比选推出优秀民宿主人、管家和运营管理人才。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旅游民宿管理培训班。定期对旅游民宿运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分类培训,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四)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将旅游民宿发展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的年终综合考核内容,作为市委重大事项进行季度督查通报,并纳入绩效管理考核。

[责任编辑: 王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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