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法院党组“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部署。4月10日,普定县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开展涉民生和涉农民工工资、涉民营企业、涉特殊主体、涉煤矿企业、涉刑事涉财、涉执行信访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随着“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开始,出发!”一声令下,“贵在执行”法院专项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开展涉民生和涉农民工工资、涉民营企业等六项集中执行行动,不仅保障弱势群体、胜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在社会上营造强大的执行威慑力。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为期6个月,普定县人民法院将会持续不断采用各项措施推进执行工作,加强失信曝光,强化信用惩戒,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力震慑,促使其履行案件义务。(蒋晟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