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我州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按照“城乡统筹、权责清晰、扩围增效”的原则,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范围的核心依据,全州城市低保提高到今年月人均标准752元、增加77元、增幅11.41%,农村低保提高到今年平均年人均标准6083元、增加791元、增幅14.95%,城乡低保新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切实发挥城乡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稳定增加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全面构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开展城乡低保核查中,我州根据贵州省《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社会救助工作,拓宽核查范围,采用省级开发多彩宝手机APP,着力开展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漏的核查工作,做到人口信息100%准确,认真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状况入户调查表》《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表》等相关表册,坚持按户施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保”提出低保申请,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不得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坚决防止“户内漏保”,切实做到精准认真、准确评估,确保低保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记者 吴古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