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
贵州频道 返回首页
>>信息展播>>正文

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酒行业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3-05-04 18:14:20  来源: 遵义日报

  为规范我市白酒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本系统全市同步开展白酒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排查一批风险隐患、纠治一批白酒行业突出问题、查处一批侵权假冒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生产销售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依法整治白酒生产经营乱象。现将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一:贵州汉董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白酒案

  2023年4月24日,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贵州汉董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白酒。现场查获成品白酒汉董品鉴酒552瓶、汉董佳酿酒256瓶、汉董礼102瓶、汉董从林酒69瓶、汉董青龙酒60瓶、汉董白虎酒60瓶、汉董尊酒42瓶、汉董献酒26瓶。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二:仁怀市仁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白酒案

  2023年4月11日,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仁怀市红粮谷酒类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查获商品条码显示生产厂家为仁怀市仁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醉美中华”白酒。经调查,仁怀市仁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白酒。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三:仁怀市简黔川经营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3年4月7日,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简黔川门店进行执法检查,查获“贵州茅台酒(职工专用)”3件,“珍品茅台酒”16瓶及包装材料9件,两款产品的包装均使用了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的注册商标,经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定未授权许可。简黔川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四:贵州仁怀市茅台镇天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白酒广告违法案

  2023年4月25日,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贵州仁怀市茅台镇天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查获“遵红楼1935力挽狂澜”白酒包装材料4900件套,“遵红楼1935走向胜利”白酒9瓶及包装盒2个,“遵红楼1935伟大转折”白酒18瓶及包装盒3个,标注有“遵义会议会址图案、毛泽东诗词、红色经典1935、四渡赤水、血战湘江以及有红军照片的邮票”等内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之规定,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五:贵州省仁怀市国胤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白酒涉嫌虚假广告案。

  2023年4月25日,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白酒市场执法检查,查获贵州省仁怀市国胤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十年陈酿酒”5件、“封存老酒十年酒”250件,该公司不能提供白酒的年份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六:贵州玉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白酒案。

  2023年4月6日,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贵州玉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查获“光瓶酒”80件,该产品无食品标签标识。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七:贵州仁怀市红粮谷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执行标准的白酒案

  2023年4月9日,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贵州仁怀市红粮谷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对其生产的“钓臺(tai)尊”酒抽样检验,该白酒不符合GB/T26760-2011酱香型白酒标准。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 吴雨]

相关阅读

01007018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9588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