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对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其中,包括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20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100%。
该规划由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
贵州喀斯特地貌特征显著,地理区位独特,地下水埋藏较深,地下水污染底数不清,土壤、地下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体系基础比较薄弱,部分区域存在地质高背景导致土壤重金属“超标”,污染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和根本消除,甚至存在恶化风险。
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偏高,部分地区地膜残留量大等问题突出,约90%的行政村还需接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治理难度较大。
规划明确了4个方面主要任务,包括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监管能力提升等。要求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对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18个县(市、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开展100个疑似污染地块、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对全省7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56条农村黑臭水体实施整治工程。对218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和152个省级监测点位开展监测。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农膜回收率保持在85%以上。
规划提出各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努力建设贵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记者 谢巍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