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黔东南州认真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事业和产业并举,以创建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为契机,始终把加快中医药苗侗医药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高质量推动中医药苗侗医药创新发展。
把脉定向,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黔东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苗侗医药发展,坚持将中医药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全州中医药苗侗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会议,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州长为组长的创建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黔东南州创建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七个方面的主要建设任务,为创建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推进夯实了基础。二是强化统筹联动。州、县两级均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中医苗侗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一位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履行振兴中医药发展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政策支撑。先后出台了《黔东南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苗侗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苗侗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黔东南州中医药苗侗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为创建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提供了政策依据。
对症下药,采取有力改革举措
一是探索建立符合中医民族医发展规律的医保支付改革政策。与医保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和座谈,研究制定部分特色中医(苗侗医)类治疗病种与西医类治疗病种实行同效同价,纳入DIP病种目录库试点工作方案;推动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苗医弩药针疗法、苗医玉杵点穴疗法、苗医针挑疗法等22项苗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全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首批试点单位。二是建立中医适宜技术长效培训机制。组织编印《黔东南州基层中医(苗医)适宜技术培训材料》,发放到全州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苗医)适宜技术培训。三是建立黔东南州民族医生考试考核认证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民族医生队伍建设。开展考试考核认定民族医生577人,并完成470名民族医生延续注册工作,进一步规范民族医生依法执业行为。四是强化苗侗医药药材质量标准及理论体系建设。完成干把刀、水耗子、香樟叶等民族民族民间习用药材纳入(贵州省中药村民族药材质量标准》目录的研究申报工作;编撰出版《苗族药物集》《侗族医学》《侗族药物方剂学》等专著。五是强化学科建设,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凯里、剑河县中医医院设立了民族医药科,黎平县肇兴镇卫生院建设了全州首个侗医馆。创建省级示范中医馆16家,优质示范中医馆31家,新建中医馆6家;获得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3个。六是发挥道地优势,加强“定制药园”建设。目前黔东南州获得“定制药园”建设示范单位26家,涉及黄精、箭叶淫羊藿等16种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0.12万亩。七是创建中医药旅游健康融合发展,突出苗侗等民族医药特色。依托黔东南州独特的苗侗医药资源优势、民族文化及原生态旅游资源,积极开展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9月正式列入全国15家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共组织申报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5个、示范基地39个、示范项目18个,获省级批准剑河县仰阿莎温泉小镇、凯里云谷田园等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
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初显成效
通过大力推进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全面加强州、县、乡、村四级能力建设,黔东南州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截止2022年底,全州有中医医疗机构162所,其中: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三级中医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7所、二级甲等民族医医院1所。建有208个中医馆,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率达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率达70%以上。全州有中药、民族药药用物种资源2800余种,中药材种植面积118万亩,其中,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基地(含林下生态种植基地)614个,建成了产地加工基地(点)55家,年总加工鲜品能力9.69万吨。全州健康医药制造企业31户,完成产值6.75亿元,获得的国药准字号苗药成药有5种(隔山消积颗粒、龋齿灵含片、咽喉清喉片、痛可舒喷雾剂、枫荷除痹酊)。凯里市“苗侗医药文化街”获得“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基地”称号,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治未病科,被评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院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单位。三穗县中医院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