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总林长令
二〇二三年第一号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的令
全省各级林长和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新理念抓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以治林兴林的实际成效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一、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逐级定责、履责、督责、问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以林长制推动实现“林长治”。
二、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强化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林检查督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灭火队伍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
三、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扎实推进梵净山国家公园创建,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确保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
四、严格林草资源保护和管理。强化林地、草地用途管制,严控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使用林地。持续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持续保持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督查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制度,确保林草生态安全。
五、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建立健全联防联治联控工作机制,聚焦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加大松材线虫病、云南松毛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决筑牢外来有害生物侵害防控网。
此令。
贵州省总林长:徐 麟
李炳军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