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
贵州频道 返回首页
>>信息展播>>正文

平塘县召开基层社会治理暨农村交通安全整治现场会

2023-05-31 14:54:35  来源: 平塘县公安局

  5月24日,平塘县基层社会治理暨农村交通安全整治现场会在牙舟镇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观摩和室内会议的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社会治理暨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县委书记莫君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冯波,县委常委赵中策,县领导吴家福、王大伟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同志共60余人参加会议。

  当日下午,参会代表到牙舟镇卡罗村曾家寨组了解村民自治情况,随后到牙舟镇王宋村查看联户长激励机制落实情况,在参观王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惠民生活超市、联户长之家的过程中,听取了牙舟镇落实“1+1”基层社会治理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的经验做法。室内会议阶段,冯波同志通报全县基层社会治理暨交通安全整治情况,就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党政领导下的基层综合治理、协同共治,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认为,2021年以来,各镇(乡、街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1”基层社会治理的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积极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取得良好成效。特别是牙舟镇积极深化社会基层治理,探索构建“党建+N”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压实了各方责任,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人、车、路迅猛增长的情况下,取得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连续三年下降的好成绩。

  会议指出,平塘县道路安全隐患点多、交通违法突出、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管理力量薄弱问题依然是制约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需要通过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来应对交通安全领域的新形势新挑战。

  会议强调,要压实政府主导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属地主抓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要深化县委“1+1”基层治理模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要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协同共治力量、劝导管理模式、隐患治理机制。推动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制度,用好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压实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要加强“两站两员”建设,推动干部、协管员、劝导员、网格员、联户长等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专群结合发挥协同共治、村民自治合力。要突出风险防控重点,加强重点交通违法劝导管控,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切实提升道路安全保障水平。要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一老一小”、务农务工等群体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全力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 王雪松]

相关阅读

01007018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9658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