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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委巡察办:突出“五个一”提升巡察抽调干部业务能力

2023-05-31 15:48:01  来源: 南明区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抽调干部业务能力,在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中,南明区委巡察办探索运用“五个一”工作方法,让巡察抽调干部在思想上充了电、本领上蓄了能、纪律上紧了绳。

  开展一次巡前培训。巡察组进驻前,区委巡察办组织42名巡察干部参加巡前培训,紧贴巡察工作重点、难点,聚焦“为什么巡察”“巡察什么”“怎么巡察”“巡察要达到什么效果”等重点,对巡察抽调干部进行专门辅导。同时,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让巡察抽调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快速补齐能力短板、有效提升业务素养。

  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启动后,组织参加第四轮巡察抽调的干部到贵州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旨在让巡察干部以案为鉴,严于律己守底线,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强化知重负重的担当精神,投身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战场、反腐败的最前沿、维护政治稳定的第一线。

  成立一个临时党支部。区委巡察办始终坚持在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将巡察抽调党员干部全部纳入临时党支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支部工作与巡察工作互促共进、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保障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据悉,第四轮巡察在全区范围内抽调党员干部28人,分别编入4个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持续加强了巡察抽调干部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

  召开一次巡中交流座谈会。在巡察期间,区委巡察办积极组织召开巡中交流座谈会,对前期在开展巡察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全程回顾、深度剖析。通过谈收获、谈体会、谈不足、谈建议,达到组员之间相互交流、共同提升的目的,促使巡察干部在反思中增强综合素质、提升工作能力。

  进行一次综合表现鉴定。建立落实人才激励制度,巡察工作任务结束后,由巡察组对抽调人员工作表现作出书面鉴定,从组织纪律、业务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反馈至巡察干部原单位,将鉴定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同时,依托《区委组织部与区委巡察机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暂行办法》,对抽调半年以上的巡察干部,由巡察组提出考核建议,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出考核等次,且抽调人员不占用所在单位优秀名额。(肖晓璐 许巧英) 

[责任编辑: 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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