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平塘县公安局强化“民生警务”,坚持“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理念,连续抓获3名在逃人员,让“逃犯”无处遁形。
5月28日,平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警方列为在逃人员的覃某某在我县活动。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进行分析研判。经分析研判锁定覃某某藏身处所,并成功将覃某某抓获。经讯问,覃某某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覃某某羁押于平塘县看守所,待移交那坡县警方处理。
5月31日,平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因涉嫌诈骗罪被福建省泉州市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的刘某在我县辖区内活动。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开展分析研判,快速锁定刘某具体位置,当天在甲茶镇将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羁押于平塘县看守所,待移交泉州市警方处理。
6月1日,平塘县公安局牙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杨某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黔东南州天柱县公安局列为在逃人员。牙舟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分析研判。经摸排走访,成功将杨某某居住地锁定,并成功将杨某某抓获。经讯问,杨某某对其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某已移交天柱县警方处理。
警方表示:对于在逃人员,将一追到底、绝不姑息。规劝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潜逃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