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不断规范工作方式,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助力巡察成效明显提升,让巡察利剑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南明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南明区委巡察办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工作始终,通过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助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具体工作中,区委巡察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全流程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保障巡察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其中,制定并完善《中共南明区委巡察办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意见》《中共南明区委巡察机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制度》等巡察工作制度30余项,以制度助推巡察工作各环节规范化开展。
“通过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在巡前、巡中、巡后等方面同向发力,让巡察工作质效得到不断提升。”这是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后的真实写照。
据了解,自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巡察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重点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在巡察进驻前,向各协作单位商请提供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召开“一对一”巡前情况通报会,实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为巡察组找准监督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截至目前,十届区委巡察共开展4轮巡察工作,组织召开巡前情况通报会4次,巡察发现问题1597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0件。
“通过组办联动,可以拓展我们的工作思路,查找出不足之处,希望以后巡察办的同事多到组上去指导我们的工作……”这是区委巡察组个别组长提出的建议。
为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区委巡察办积极建立《关于加强组办联动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做好巡前资料收集,督促巡察组建立“三张清单”,巡察中及时到各组开展组办联动,共同找准监督方向,巡察后组办联审巡察报告,把好报告质量关。十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巡察办共开展组办联动60余次,修改完善巡察报告63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00余条。
此外,为推动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南明区还将进一步注重成果运用,建立完善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进工作落实。(杨艳 许巧英)

